2006-10-18 | 查尔斯·泰勒的社群主义——体味自由价值的另一种方式(下)
二、主要批判
泰勒主要是从本体论层面和实践论层面展开了他对自由主义的批判的。他的批判在时间上有先后顺序,1979年,他首先在本体论层面批判了原子主义(atomism),80年代以后转而在实践论层面批判现代性。从这两次对自由主义的集中批判,我们可以窥见泰勒的社群主义的主要论述。
1、批判原子主义
在对黑格尔政治哲学遗产的阐发中,泰勒对流行的自由主义的集中批判是从1979年《原子主义》一文的发表开始的。在此文中,泰勒为了贴切地表达自己对自由主义(包括新自由主义)政治哲学根本特征的看法,在政治哲学的意义上使用了“原子主义”这个术语。在一些具体的论述场合,他常常更明确地用“政治原子主义”的概念来提出和讨论问题。
泰勒指出,“原子主义”一词是用来表征产生于17世纪的社会契约学说以及后继的学说,这些后继学说也许没有用到社会契约这一概念,但它们继承了社会是由实现个人目的至上的个体所组成的这一观点。这一术语也适合于那些试图回归原始社会契约论,或者想捍卫个人的优先性和个人权利高于社会,或者提出单纯的社会工具主义的当代学说。如诺齐克那样的自由至上主义者,因将个人及其权利视作高于社会以及对社会作纯工具主义的理解,而被认为是政治原子主义的代表。14 当使用了“原子主义”概念之后,泰勒坦率指出,即使像诺齐克那样,似乎也并不喜欢上一术语,而是更喜欢 “个人主义”之类的称谓。正是考虑到古典自由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理论内部的复杂性,泰勒后来才反复表示,他的《原子主义》一文主要是批判以诺齐克为代表的权利论模式的。
泰勒在引用了亚里士多德关于“人天生是一种政治(或社会)动物”这一与原子主义针锋相对的论题15之后,认为原子主义政治哲学所持的这样一种本体论上的个人权利至上的观点在理论是站不住脚的。首先,个人权利至上主义并不具有它所宣称的绝对性和普遍性。它只在某些特定背景下才能被认为是有意义的。也就是说,“权利”本身并不是自明的,它“只能在与我们感到必须受到尊重的能力之间的关系中才能被定义。”16
泰勒从三个方面说明这种关系。第一,当我们说把自然的(不仅仅是合法的)权利X赋予自为者(agent,此处指人)A时,实际上是断定A要求我们的尊重,我们在道德上必须遵守这一律令:不干涉A运用或享受X。同时,对A而言,该律令也不能违背。第二, 究竟是A的什么使上述律令不可违背。泰勒把它称作是A的本质特征E,即本质性的人类能力。正是E不但限定了谁是权利的享有者,而且限定了他们有什么权利。第三,当我们说在A行使或享受X时要尊重A时,这一对自然权利的肯定同样还有其它的道德结果。因为,如果对A而言该律令因E而有效 ,那么E就有了巨大的道德价值,就值得我们来鼓励和发展,而不仅仅是不干涉。总之,泰勒认为,“肯定一项权利并不仅仅是提出一条律令。它有一个必不可少的概念背景。它处于某种关于某些特性或能力的道德价值的观念之中。没有这种特性或能力,对权利的肯定就不能被理解。” 17这意味着,不管怎样,人们不可能外在于某种特定形式的社会而发展其特有的人类潜能。为了运用或享受自然权利,我们应该归属于特定的社会,因此,只有将权利的讨论置于社会才是有意义的,而建立在原子主义式自我满足假设上的权利至上主义则将是不可能的了。其次,在承认权利社会性的同时,我们便承担了职责。泰勒指出,职责具有与权利同样的基础地位,两者不能相互分离。如果我们断言个人拥有某种自然权利,同时又否认相关职责,这无法想象的。
因此,在泰勒看来,个人在社会之外并不是自足的。他的“社会论题”(social thesis)想要表明,个人自我决定的能力的实施“必须要在特定社会环境里才有可能。”这就要求我们放弃自由主义的一个核心前提——国家中立观,因为该观念不可能充分保障自我决定所需的社会环境。他指出,只有在某类特定的共同体中,才可以实施选择善观念的能力。泰勒所说的这样一种特定共同体主要指一种具有共同文化特征和价值取向的共同体。这类共同体的维系,有赖于非中立的“共同利益的政治”。自由主义的国家因过于强调个人的自我决定权而保持中立,这对于发展和维系个人选择和能力是没有帮助的。既然个人的选择和能力的实现都离不开自己所置身的“镶嵌入”的文化共同体——社群,那么国家的职责应该是保护和尊重社群的传统或主流生活方式。人们所置身的社群是如此的重要,以至于有必要对自我决定的能力作出某些限制。18可见,泰勒想用社群至上(primacy of community)来取代个人至上。与原子主义狭隘的权利至上主义的哲学传统不同,泰勒的社群至上观点由于触及到个人权利的实现需要一个文化共同体或社群这样远为广泛的内容,而在关于自由的本质问题上显得别具洞见。
2、批判现代性
20世纪80年代以来,泰勒凭借着他对自我和语言问题的理论思考,逐渐转向了对现代性的反思和现实问题的评论。他1989年出版了《自我的源泉》、1991年出版了《本真性伦理学》、1992年出版了《文化多元主义和“承认的政治”》、1995年出版了《哲学争论》。在这些著作中,泰勒对自由主义的批判获得了更多现实性的内容。其中,就政治哲学,尤其就自由主义而言,他在多伦多大学马西学院和加拿大广播公司合办的系列讲座“马西讲座”里面所发表的《现代性的隐忧》(以下简称《隐忧》此书在哈佛大学出版社出版时改名为《本真性伦理学》),把他对自由主义的批判推向了一个更为广阔的背景。
何谓现代性的隐忧?泰勒说,这是指我们的文明发展到今天而形成的当代文化和社会的特征,人们却将之感受为缺失和衰落。在演讲中,泰勒指出现代性的社会存在三个隐忧,一是个人主义,二是工具理性至上的工具主义,三是由于前面两个而导致的自由的失落。其一,个人主义。在许多人看来,个人主义是现代文明发展业已取得的一个最有意义的成就,它与自由也是互为条件和因果的东西。而在泰勒这里,它竟成了令人难受的因素。为了尽可能的让人接受他分析和论证,他将“个人主义”分为两类,即作为一种道德理想的个人主义和作为非道德现象的利已主义意义上使用的个人主义。19泰勒在积极评价前一种意义上的个人主义 (如挑战旧制度,促进新的政经模式,实现人的自我解放等)的同时,着重指出了后一种个人主义的阴暗面,用泰勒的话说就是,“个人主义的阴暗面是把自我放在中心位置,这搓平和限制了我们的生活,使之缺少意义,并对他人和社会漠不关心。”他强调,特别是弥漫于现代社会中的个人主义,只考虑个人的权利,担心政府对个人的事情干涉太多,因此,它一方面极力反对专制的政府,另一方面自己又不愿意参与政治,不求对政府施加自己的影响,结果只会导致政府专制的加强和个人自由的丧失。泰勒的分析告诉我们。如果我们都不关心政治,政府就失去了监督,这样的政府只会有少数的人进行操纵,带来的结果肯定是专制极权对个人的权利和自由的摧毁。其二,工具理性至上的工具主义。在现代,世界的祛魅过程带来了一个巨大的扰人的变化,那就是工具理性的优先。按照泰勒的理解,所谓工具理性,是指人们在为达到给定的目标而计算种种手段并且予以最经济的运用时所采用的那种合理性。工具理性的优先性是在第一个隐忧的前提之下生发的。它指这样一个观念:人们在任何事情上都求助于技术的解决办法,即使有些事情原本与技术无关。毫无疑问, 泰勒也承认工具理性的优先性给现代社会生活带来了许多的好处,但是,随着工具理性的日益蔓延,它对人类生活确也越来越构成威胁。不仅个人的生活,而且社会组织机构,都屈服于技术的压力而做出决定,即使明知违反人性和道德情感,也在所不辞。泰勒认为,它与个人主义一起,正在搓平和限制着我们的生活,从而导致“目标的遮蔽”。20其三,自由的失落。泰勒认为,这种隐忧的实质是个人主义和工具理性结合在一起在政治生活中产生的可怕的后果。它可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我们的选择受到严重限制,人们变得墨守成规并趋于拜物主义。在全球化主义者乐观地欢呼“当我们向全球化化迈进时,个人却不可思议地变得越来越重要,越来越强大。”21的时候,泰勒却认为,无论是选择不同牌子的汽车还是麦当劳的菜单,尽管也是选择,但对自由而言,都够不上是有“意义”的选择。自由的真谛并非诸事不求人,只有在与众人的联系中,才能出现有意义的选择。二是公民参与自治的能力大大降低。泰勒坚持认为,“一个由封闭自足式个体组合而成的社会,本质上是一个没有多少人愿意积极参与自治的社会。”22只要当前的政府产生出有利于人们满足私人生活的手段,并且广泛地分配这种手段,就只有少部分人愿意去积极参与自治(self-government),而大部分人宁愿呆在家里满足自己的私人生活。泰勒认为,这种情形就开启了一种现代模式的专制主义的危险,即托克维尔所称的“软”专制主义。它不是旧时代“恐怖和压迫的暴政”。在这种专制主义之下,政治将是温和的和家长式的,它还会保持民主的形式,进行周期性的选举。但是,实际上每件事情都是由一个“巨大的监护人”的权力来决定的,而人民对于这个权力几无控制。而且由于对付这种现象的最有效手段,即参与的式微,以及参与的载具即旁系社团的枯萎,就遗下个体公民孤立地面对庞然的官僚国家并且真正地感到毫无力量。23其后果是,整个社会的自由程度的降低、政治自由的失落和不负责任的监护性权力的登台。
在揭示了现代性的上述三种隐忧后,泰勒不无忧虑地指出,现代性三隐忧的现实表现就是,人们越来越少地在一个共同的计划内或以某种忠诚的态度与他们的公民伙伴结合起来,于是社会的公民实际上就分裂为个人主义的碎片。24尽管他们也通过片面的团体结合起来,但是片面的团体不能为个人自我认同提供意义的视野,因此并不形成一种整合的社会。这样,无论原子化的个人,还是片面的团体,都无非碎片而已。自由的实现变成了空中楼阁。在《隐忧》的最后一章,泰勒表明了坚决反对现代社会碎片化(fragmentation)的态度。
三、药方
面对现代性带来的可怕后果,泰勒总是思考着这样一个问题:“如何同碎片化斗争?” 5他认为,“这并不容易,并且也没有普遍的药方。它完全依赖于具体的情况。”2尽管如此,他还是指出了他的中庸之道,这就是要在现代集权国家与原子式个人之间建立一个可以清除两极化对民主和自由所造成的威胁的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他当时的直觉是要在构成现代性特点的宏伟(grundeur)和贫乏(misere)之间找到一个既能容纳两者而又避免其弱点的中间形式。
在现代社会,要将各种原则共冶于一炉,只有在国家内才有可能。但是各种不同的原则要能够同时发挥功用,就必须通过个人与国家之间的中介组织——公民社会。泰勒的公民社会具备如下基本特征。第一,这个社会有其自身的文化和族类的共性:共同的目标和道德理想,尽管它们会对其成员形成某种限制,但这些都构成了有意义的视域,从而可以清除现代性的第一个隐忧。具有这一特征的若干公民社会组成现代国家的可行性,来自于泰勒对于自己国家联邦制度的理解。事实上,泰勒心目中的模型,就是泰勒所在加拿大的那个多事之省——魁北克。第二,这些公民社会应当由非官方主持的自由社团的参加构成的,并且这些社团的宗旨应当是非政治的,从而区别于像魁北克那样的社会。泰勒认为传统的中国社会和古希腊的城邦就是这种非政治的公民社会。很遗憾,在现代社会中很难有其纯粹存在。第三,公民社会介于国家与个人之间,而且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它只能是单向的影响国家。泰勒的目的既然是为了解决现代西方社会之中自由失落的危机,那他提出的公民社会就只是较少受国家支配的,而不可能是超政治的,因为从构成性角度考虑,它是构建现代国家的基本要素。
从他后来的观点来看,泰勒认为能够消除现代性三隐忧,并形成真正民主决策的条件的公民社会,应是前二种特征的混合。他在《公民与国家之间的距离》一文中认为,这些条件有三个方面,第一,相关人民了解自己是具有一些共同的目的的共同体的一份子;第二,公民各团体的心声不仅能够得到倾听,而且在辩论中能够发挥影响力;第三,在这个基础上能够产生为大多数人民所接受的决定。26这样的公民社会都因自己文化上的特点而与其他的公民社会区别开来,就使现代国家成为一种社群主义的国家。在这种国家内部存在着“不可还原的社会善”,即所谓不能分解为个体的善,并由两个或更多的人共有的善(shared goods)。这共有的善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对于这个整体中的成员,他们之间是互相依赖的,一方的脱离就会葬送共有的善的意义。泰勒的这种共同的善的观点主要还是强调社群的优先性,这充分表现了他的社群主义的思想。
显而易见,该思想是同美国式的主流自由主义相冲突的。后者认定,个人权利和自由是优先的,它们除了因自身相互冲突而可以限制外,不能受任何其他价值观点的限制。
如果现代国家都是由泰勒意义上的公民社会构建的话,那么每一个具有独特的道德、宗教与其他价值观的公民社会,都有一个维护和发展自己社会的问题,而这就涉及到少数群体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 渥太华大学哲学系教授金里卡表现出的对少数群体的权利的关心27反倒成了一般的情况。事实上,泰勒和金里卡都力图在美国主流自由主义所倡导的自由和正义的优先性之外,补充某种与之冲突的权利的正当性和必要性,即文化多元主义的权利。但是由于两人的理论主要局限于北美现存社会,因而未能击中罗尔斯、诺齐克所代表的美国主流自由主义的要害。
四、结论
我们发现,泰勒对自由主义的批判灵感来自于其精神导师黑格尔,从对黑格尔政治哲学遗产的阐发开始,他在超越自由主义传统的立场上深刻地领悟到了人类自由的实现需要一个具有特定文化背景的共同体这样一个关键问题。“人不能仅仅自视为人,他们还更直接地籍其所属的文化、语言、宗教等局部性共同体来界定自己”,28“我们只有在一个文化共同体中才成其为人类”29可以这认为,泰勒与其是在说黑格尔,还不如说是在借黑格尔之口,表达他对自由问题的看法。
无论是历史上还是现在,自由理论的话语常常百家争鸣、面孔千变。但是,大体又可分为两大阵营:(一)自由主义的倡导者,如洛克、康德、罗尔斯、德沃金、诺齐克,(二)自由主义的批判者,如托克维尔、黑格尔、桑德尔、麦金泰尔、沃尔泽等。毫无疑问,泰勒属于后一个阵营。从他对原子主义的批判到现代性隐忧的揭示,泰勒分别在本体论层面和实践论层面,主张社群优先于个人,这是社群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这也是人们把泰勒当作一个社群主义的一个主要代表的一个重要原因,它们确实也集中体现了泰勒的社群主义思想。然而,他对自由主义进行批判时所涉及到问题的广泛性和深入性,足以使人们认识到,作为一个自由主义的现代批判者,泰勒绝不是一个肤浅的人,他的“社会论题”的提出不仅仅是关于自我及其目的的叙说,他没有简单地认为批判自由主义就是反对自由,也没有把社群主义摆到与自由主义截然对立的位置,相反,他支持自由主义者所信奉的理性可修正性。他之所以批判自由主义,不是因为自由主义对自我及其利益所作的解释,而是因为自由主义忽视了要有效实现那些利益所需的社会条件。他关注的是如何发展和维系理性修正和选择的能力。因此,泰勒只是反对极端的个人主义或原子主义,反对极端的个人自由或权利至上主义,反对道德普遍主义,提倡文化价值的多元性和共同利益的政治。事实上,他的主张是一种宽容的思想,他的社群主义主张并非对自由主义的摧毁,而是试图给予修正,以求实现一种共有的善的“视界融合”。30
总之, 从他对自由主义的批判以及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对公民社会的吁求和对“承认政治”的呼唤中足以看出,泰勒顺着黑格尔的思路,对自由的处境化——他认为是现代自由理论的主要课题——进行了探究。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不能因为泰勒对自由主义进行了有力批判而说他蔑视、否定乃至摧毁自由的价值,其实,和西方马克思主义一样,他只不过以类似的方式——社群主义的而不是社会主义的——在批判自由主义的同时使人们获得对自由的切身体认。因此,可以说,泰勒的社群主义是纠正自由主义弊病的一种手段或一个药方,它与自由主义的追求事实上殊途同归。
注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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